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新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位市民朋友:
按深发改[2018]879号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详见附件),自2018年9月1日起,我院停车场收费将执行新标准,具体如下:
车辆属性 |
2018年9月1日起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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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车辆 |
高峰时段 (07: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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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辆/次 当次高峰时段内多次进出的不再另外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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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峰时段 (19:30-次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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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辆/次 当次非高峰时段内多次进出的不再另外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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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车辆 |
高峰时段 (07:30-19:30) |
首小时15元,超过部分每半小时3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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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峰时段 (19:30-次日07:30) |
10元/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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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免收车辆服务费。
2、对就诊车辆跨高峰时段与非高峰时段停放不超过12小时的,按10元/辆/次收费,超过12小时的,按正常跨段计费标准计费。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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